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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轿车托运业务中对随车物品的要求

天津轿车托运业务中对随车物品的要求

在天津轿车托运业务进行中时,托运车辆可以携带100公斤以内的随车物品;

随车物品可以是衣物、被褥、电器、书籍等居家用品,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,也包括香水、花露水、打火机、红酒、白酒等隐性安全隐患的物品;

随车物品不要散放到车内的座椅及其它位置,应该用纸箱、旅行箱、编织袋打包处理,这样易于登记在托运合同中的“随车物品登记”一栏中,以保障托运人的财务不受损失。

贵重物品至好不要随车托运,如果无法避免要提前告知我公司,以便妥善打包放置于安全位置,否则丢失自负,我公司也会事先提醒托运人此项规定的重要性。